教育部對中小學生跨省升學學籍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新華社電 教育部昨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學生升級畢業升學學籍信息管理工作。
  教育部在通知中規定,學生畢業後,需要跨省進入下一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按畢業後跨省就學進行操作。在進入全國學籍系統操作前,需在系統外先確定接收學校並辦理相關手續。系統操作時,依次由接收學校、接收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畢業學校主管教育部門三方核辦,核辦完成後接收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至於學生能否跨省升學,由接收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對於有入學資格的學生,由接收學校發起學籍轉接申請;對於有入學資格但原來未建學籍的學生,接收學校必須為其新建學籍。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的後置程序,不得將原來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學校里不能存在沒有學籍的學生。”通知說。
  同時,教育部要求,學生正常升級由教育部在全國學籍系統後臺統一進行,升級時間為每年8月10日24時;畢業結業操作則要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學生畢業結業操作完成後,不能再對學生基本信息進行修改。
  (原標題:不得將有無學籍 作為入學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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